|
|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更新时间:2010-03-10 17:50:33 | 点击次数: |
在一般人心目中,“老年书画群体”多少带有些贬义,或者干脆就是“票友”、“菜鸟”的代名词——离退休的老头老太闲来无事涂涂抹抹罢了。而作为书画爱好者的一分子,许多老年人自己也喜欢标榜“重在参与”、“自娱自乐”等等,觉得写字画画就跟打牌听戏一样,都属于消闲解闷、颐养身心的普通文体活动项目。 笔者认为,以上这两种对“老年书画”的认识,其实都是错误的。 首先,“老年书画群体”是一个广泛的概念,而不应该单指“某一部分老年人”;至于“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把“老年书画群体”统统视为低水平者,更是毫无道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由于中国书画艺术既是传统文化的精华积淀,也是作者综合素质甚至人格品性的体现,因此许多饱经世事沧桑、人生阅历丰富的老年人涉足书画领域,即使从零开始,也往往比年轻人事半功倍。古人说“功夫在诗外”,就是强调专业之外的素质修养的重要作用。 其次,从代表民族文化的“国粹”意义上说,中国书画艺术绝不同于普通文体娱乐活动,因此,如果仅作为欣赏者也就罢了,一旦参与,在思想上就必须自觉树立起诉传承、弘扬民族文化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而且要坚持“取法乎上”,努力向古今的大家、名家学习、看齐,在艺术和技术上都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精益求精。如果压根就不想当优秀书画家,而仅制造书画垃圾、污染艺术环境、损害国粹形象,就无异于犯罪了,所以不如干脆去从事其他活动好了。 关于“自娱自乐”问题。其实在中国书画艺术领域,纯粹的“自娱自乐”是不存在的,除非你永远不出任何作品,或永远不把作品出示给任何人。因为书画艺术,归根结底是人类美化客观世界的手段和形式,而且必须通过有形的物质性的作品展示来达到这一目的。确切地说,哪怕你仅有一个观众,就有可能被评论、评价,就应该对他负责任,当然也就不能算是“自娱自乐”了。 还有一些老年书画爱好者,喜欢标榜“淡泊名利”,提倡“戒之在得”,其实这些虽属个人自由,但也都是思维和认识的误区。因为名、利——“名誉”、“利益”本身绝不是坏东西,而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最基础、最原始的动力之一。只要热爱、追求和获得“名誉”、“利益”的前提是合理合法的,是利已利人的,我们何乐而不为呢?!再说,如果人人都“淡泊名利”、“之在得”……那些名重当代、芳流后世的“著名书家画家”、“艺术大师”又怎么能产生出来呢?各种艺术活动、艺术品市场又怎能繁荣发展呢?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