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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更新时间:2010-03-10 17:49:11 | 点击次数: |
多年以来,许多内地著作或作品在香港出版或合作出版,对促进两地文化交流和繁荣文化艺术作出了不可轻视的贡献和补充。但是,也有一些香港“山寨”出版社,其实就是专门伪造书号出售的个体户,把所谓的书号以低价或先低价后高价手法,大张旗鼓地撒网式出售。这种出版或合作完全是虚假的,根本没有正常合作的成分,如编辑、审核的环节;更没有收集样书和报送香港政府注册、存档的程序和操作。 按香港出版法例规定,香港出版书刊物的国际书号,是按出版书刊种类和出版社名谓编排,自成系统,而且是免费批量提供给提出申请的出版社。然而,出版书刊必然有一定的出版成本,合作出版自然更不会例外,例如行政、编辑、校对、运作、管理、注册等必不可少的费用,加上两地经营成本的较大差异,所以香港出版社向内地合作者、著作人收取的费用并不会太低。而免费的很可能就是出售假书号的“山寨”出版社或个体户。 近日,香港政府做出了有关出版的新规定:1.强调一书一号,一册一号,视一号多书(合集、丛书)为违规。也即是说,因图书入档登记和查阅、出借都要以书号条形码识别,必须一册一书号;2.新书出版后一个月内必须寄缴五册样书,否则视为逾期注册;3.错印出版社双方名谓和著作人、编者、印刷公司、印数、出版日期、通讯地址等基本资料,否则,即视为无效注册。 希望朋友们在涉及两地合作出版时,务必要注意以上相关事项。 目前,香港出版或合作出版所收费用约为2000元人民币,负责任的出版社还会为新书免费刊载出版消息或代销广告(香港亚洲文化交流协会与中国书画报的长期合作出版就是以此模式进行的)。国内的读者了然以上的规定的细节,自会判别什么是合格、真正的两地合作出版了。(作者为香港亚洲文化交流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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